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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利民为本出自哪里(而利民为本出自什么)

百科 百科 2023-01-01 10:39:21 2

今天给各位分享而利民为本出自哪里的知识,其中也会对而利民为本出自什么进行解释,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,别忘了关注本站,现在开始吧!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自哪里?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自西汉时期刘安的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。“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

为上”意思是治理国家有不变的法则,但最根本的是让人民获利;政治教化也有固定的

模式,但最紧要的是让政令畅通无阻。

《淮南子》又名《淮南鸿烈》,是西汉宗室刘安招致宾客,在他主持下编著的。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:“淮南内二十一篇,外三十三篇”,颜师古注曰:“内篇论道,外篇杂说”,现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,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。

据高诱序言,“鸿”是广大的意思,“烈”是光明的意思。全书内容庞杂,它将道、阴阳、墨、法和一部份儒家思想糅合起来,但主要的宗旨倾向于道家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则将它列入杂家。

扩展资料:

作者简介

刘安(公元前179--前122),汉高祖刘邦之孙,淮南厉王刘长之子。文帝8年(公元前172年),刘长被废王位,在旅途中绝食而死。文帝十六年(公元前164年),文帝把原来的淮南国一分为三封给刘安兄弟三人,刘安以长子身份袭封为淮南王,时年十六岁。

他才思敏捷,好读书,善文辞,乐于鼓琴。他是西汉知名的思想家、文学家,奉汉武帝之命所著《离骚体》是中国最早对屈原及其《离骚》作高度评价的著作。

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出自哪里?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,出自《淮南子•氾论训》。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治理国家的原则,最根本的就是要利民。利民,就是要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。比如说,成书于西汉时期的《史记》和《战国策》,在谈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故事的时候,就用到了这句话,“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,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”。

赵国在跟游牧民族杂错而居的时候,就常常吃亏。在屡战屡败之后,赵武灵王就决定要引进骑射技术,要建设自己国家的骑兵队伍。由此带动了整个赵国,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运动才轰轰烈烈地开展,赵国的国力才达到了最强盛。

原文节选:
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,故有慈母之服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;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

译文:

鲁昭公有位奶妈,昭公十分敬爱她,奶妈去世以后,昭公破例为她守孝,所以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,并抢走了蓼侯的夫人,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。由此看来,先王的制度,不适宜的就废除它。

而近代的处事方法,如果是好的,就加以继承发扬。所以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。礼乐是圣人制定的,并不是圣人受礼乐限制的;治理国家虽有常规,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;政令教化虽有常法,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更好度。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自哪里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自《淮南子》。“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”意思是治理国家有不变的法则,但最根本的是让人民获利;政治教化也有固定的模式,但最紧要的是让政令畅通无阻。

“治国有常,利民为本”出处

出自西汉时期刘安的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。

原文节选:
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,故有慈母之服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;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

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夫夏商之衰也,不变法而亡。三代之起也,不相袭而王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,法度制令各因其宜,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

白话译文:

鲁昭公有位奶妈,昭公十分敬爱她,奶妈去世以后,昭公破例为她守孝,所以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,并抢走了蓼侯的夫人,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。由此看来,先王的制度,不适宜的就废除它。

而近代的处事方法,如果是好的,就加以继承发扬。所以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。礼乐是圣人制定的,并不是圣人受礼乐限制的;治理国家虽有常规,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;政令教化虽有常法,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更好度。

如果对民众有利,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;如果适合实际情况,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。夏朝、商朝到了末世,桀纣不改变陈法导致了灭亡;夏禹、商汤、周武王不因袭旧法却兴旺发达而称王。

所以圣人的法度是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,礼节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改变;衣服、器械各自方便其使用,法令、制度各自适合时宜。所以改变古法无可非议,因循守旧不值得赞美。

“治国有常,利民为本”原典

原典

老子曰:“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道,而令行为右。苟利于民, 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俗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。衣服器械, 各便其用;法度制令,各因其宜。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”

——〔战国〕文子《文子·上义》

释义

《文子》为战国文子所作,上面这段话见于《文子·上义》,为其师老子语录。“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。”这句话意思是说,治国有常规,而以利民为根本。晚于《文子》三百余年的《淮南子》也有类似表述:“故圣人制礼乐, 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” 《文子》与《淮南子》的关系殊难判断,《文子》的大半内容与《淮南子》相似。今人据1973 年河北定县(今定州)汉墓竹简,证明《文子》早于《淮南子》,是战国时著作。

古语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自哪里

古语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自西汉时期刘安的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。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又名《淮南鸿烈》,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,属于杂家作品。《战国策》和《史记》在评论赵武灵王“胡服骑射”时,都用到了这句话。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出处

原文节选:
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,故有慈母之服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;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

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夫夏商之衰也,不变法而亡。三代之起也,不相袭而王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,法度制令各因其宜,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

译文:

鲁昭公有位奶妈,昭公十分敬爱她,奶妈去世以后,昭公破例为她守孝,所以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,并抢走了蓼侯的夫人,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。由此看来,先王的制度,不适宜的就废除它。

而近代的处事方法,如果是好的,就加以继承发扬。所以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。礼乐是圣人制定的,并不是圣人受礼乐限制的;治理国家虽有常规,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;政令教化虽有常法,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更好度。

如果对民众有利,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;如果适合实际情况,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。夏朝、商朝到了末世,桀纣不改变陈法导致了灭亡;夏禹、商汤、周武王不因袭旧法却兴旺发达而称王。

所以圣人的法度是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,礼节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改变;衣服、器械各自方便其使用,法令、制度各自适合时宜。所以改变古法无可非议,因循守旧不值得赞美。

《淮南子》

《淮南子》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,故而得名。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,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,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班固《汉书·艺文志》将其归入“杂家”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亦归入“杂家”,属于子部。

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出自

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出自《淮南子》。意思是治理国家有不变的法则,但最根本的是让人民获利。

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节选
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,故有慈母之服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;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

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夫夏商之衰也,不变法而亡。三代之起也,不相袭而王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,法度制令各因其宜,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
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解释

原句: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

译文:治理国家有不变的法则,但最根本的是让人民获利;政治教化也有固定的模式,但最紧要的是让政令畅通无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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